案情简介 年7月XX日被鉴定人李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 病历资料 年7月18日-年8月27医院李某某住院病历记载:外伤后左肘部、左足疼痛、出血,左足功能丧失2小时余。专科情况:平车推入病房,表情痛苦。体温:37.4℃,脉搏:80次/分,呼吸:18次/分,血压:/60mmHg。左肘部后侧可见约5厘米创口,皮缘不整,可见泥沙样物,骨质外露,左肘关节活动不受限,左上肢末梢血运、感觉、运动正常。 左足背可见约5×5厘米大小皮肤缺如区,深部组织外露,第1足趾部分缺如,断端骨质外露,左足第2、3、4、5.足趾皮肤及部分足趾骨缺如。左足功能丧失。全腹无压痛、反跳痛及肌紧张,左季肋处可见擦皮伤、可见血性液体渗出,局部稍肿。左足正斜位片示:左足第1、2、3、4、5趾骨部分缺如。年7月18日腰硬联合麻醉+局麻下行左肘部开放性损伤清创探查,左足清创探查,残端修整、VSD覆盖术。年7月25日腰硬联合麻醉下行左足毁损伤创面清创、VSD负压引流装置更换术。年8月5日腰硬联合麻醉下行左足毁损伤创面清创、游离植皮术。 出院诊断:左足毁损伤,左足第1、2、3、4、5趾骨缺如,左足皮肤撕脱,左肘部开放性损伤,左季肋处擦皮伤,左足皮肤缺损。 法医学检验 1.检验方法: SF/ZJD-《法医临床检验规范》, SF/ZJD-《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 2.体格检查: 被鉴定人李某某自行步入检查室,神清语明,对答切题,查体合作。查:左足毁损,第1-5足趾缺如。 3.阅片所见: 医院X线片(-10-22,-10-25)示:左足第2-5趾骨自近节趾骨以远缺如(残留小于1/2),左足第1趾骨自趾间关节以远缺如。 分析说明 根据提供的医疗书证及影像学资料,并结合本中心对被鉴定人的检验,综合分析如下: 1.被鉴定人李某某有明确外伤,伤后入院时查体见:左肘部后侧见约5厘米创口,皮缘不整,可见泥沙样物,骨质外露。左足背见约5×5厘米大小皮肤缺如区,深部组织外露,第1足趾部分缺如,断端骨质外露,左足第2、3、4、5.足趾皮肤及部分足趾骨缺如。左足功能丧失。左季肋处可见擦皮伤、可见血性液体渗出,局部稍肿。左足正斜位片示:左足第1、2、3、4、5趾骨部分缺如。年7月18日行左肘部开放性损伤清创探查,左足清创探查,残端修整、VSD覆盖术。年7月25日行左足毁损伤创面清创、VSD负压引流装置更换术。年8月5日行左足毁损伤创面清创、游离植皮术。故本中心对以上损伤予以确认。 2.依据病历记载及本次查体、阅片所见,被鉴定人李某全因外伤致:左足毁损、第1-5趾骨缺如,经手术治疗后,现经阅片示左足足趾缺失,足功能丧失分值45分。依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中“5.8.6.13)足功能丧失分值≧40分”之规定,被鉴定人李某某此次外伤致左足功能丧失评定为八级伤残。 3.根据被鉴定人李某某存在左足第1-5趾骨缺如并行手术治疗的实际情况,参照GA/T-《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中10.2.18b)、10.6.2)及附录A之规定,其护理期限评定为75日,误工期限评定为日。 1.被鉴定人李某某此次外伤致左足功能丧失评定为八级伤残。 2.被鉴定人李某某此次损伤的护理期限评定为75日,误工期限评定为日。 河南众一司法鉴定人杨江/张佳磊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ibhjw.com/kjsczz/1589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