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治疗白癜风医院 https://m-mip.39.net/nk/mipso_4641371.html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与血压升高并存的一组疾病,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以及慢性高血压并发于子痫前期和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ICD-10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分类于O10-O16中并将其区分为两大类:原有高血压者和由妊娠引起者,然后再根据临床上的轻重程度再细分。

本文选取7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典型案例进行回顾性分析,指导编码人员准确编码,提高编码工作质量。

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临床分类表现

1、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期出现高血压,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产后方可确诊。少数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

2、子痫前期

轻度

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伴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

重度

血压和尿蛋白持续升高,发生母体脏器功能不全或胎儿并发症。出现下述任一不良情况可诊断为重度子痫前期:

(1)血压持续升高: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mmHg;

(2)尿蛋白≥5.0g/24h或随机尿蛋白(+++);

(3)持续性头痛或视觉障碍或其他神经症状;

(4)持续性上腹疼痛,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裂症状;

(5)肝脏功能异常:少尿(24小时尿量ml或每小时尿量17ml)或血肌酐Umol/L;

(6)低蛋白血症伴胸腔积液或腹腔积液;

(7)血液系统异常:血小板持续性下降并低于x10^9/L;血管内溶血、贫血、黄疸或血LDH升高;

(8)心力衰竭、肺水肿;

(9)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

(10)早发型即妊娠34周以前发病。

3、子痫

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绝大部分子痫惊厥都发生在子痫前期的基础上,但约有38%的子痫患者并不伴有临床检测到的高血压或蛋白尿。根据子痫发生时间,可分为产前、产时和产后子痫,以孕晚期发作的子痫最为常见,近年产后子痫、迟发子痫发生率增高。

4、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指在慢性高血压基础上“叠加”发生子痫前期的情况。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前无尿蛋白,妊娠后出现尿蛋白≥0.3g/24h;或妊娠前有蛋白尿,妊娠后蛋白尿明显增加或血压进一步升高或出现血小板减少x10^9/L。

5、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妊娠20周前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除外滋养细胞疾病),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二、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ICD-10分类

临床上医师常常将诊断只写作“妊高症”、“先兆子痫”或“妊娠期高血压”,而缺少准确的描述。ICD-10将临床中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分类于第十五章的O10-O16中,首先依据发病时间这一分类轴心将其区分为两大类:原有高血压并发于妊娠者和由妊娠引起高血压者。

原有高血压者分类于O10-O11;

由妊娠引起者分类于O12-O14;

根据临床表现以及轻重程度不同分别分类于各个类目和亚目中。

子痫分类于O15,分为:

妊娠期子痫O15.0;

产程期子痫O15.1;

产褥期子痫O15.2。

未特指的孕产妇高血压分类于O16,此编码是一个残余类目,发病时间和病情严重程度等均未特指,该编码尽量不用或少用。

更多疾病编码知识推荐阅读

《疾病编码三剑客》系列书籍

(PS:文末附购买方式)

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实例分析

案例1

患者37岁,因“停经40+3周,规则下腹痛伴见红5小时”入院,产检期间血压波动在-/70-80mmHg,尿蛋白(-)。自诉既往高血压病史7年,平素血压略偏高,否认停经中晚期头晕、视物模糊、皮肤瘙痒及双下肢浮肿等不适,于入院当天顺娩出一活婴,产妇恢复好,两日后出院。

出院诊断: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G3P2孕40+3周已产LOA;会阴I度裂伤。

编码选择:患者出院诊断为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自诉有7年高血压病史,产检血压-/70-80mmHg,尿蛋白(-)医师诊断为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根据ICD-10分类规则:

主要编码:O10.0原有高血压并发于妊娠、分娩和产褥期;

其他编码:O70.1分娩时I度会阴裂伤;

Z37.0单一活产。

案例2

患者37岁,因“停经36+6周,慢性高血压7年余,头痛、眼花2天”入院,孕前血压/95mmHg左右,孕后-/90±mmHg左右,近一周血压升高达/±mmHg自觉偶有头痛,眼花。尿蛋白(+),尿葡萄糖++++,随机血糖11.3mmol/L,否认糖尿病史。予剖宫产术娩一活男婴,恢复好,四日后出院。

出院诊断: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G1P1孕37+1周已产LOA;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妊娠期糖尿病;高龄初产。

编码选择:患者有慢性高血压七年余,孕前血压/95mmHg左右,孕后-/90±mmHg左右,近一周更是高达/±mmHg,并且尿蛋白(+),头痛,眼花。

根据患者病史和临床表现以及ICD-10分类规则:

主要编码:O11原有高血压并发先兆子痫;

其他编码:O24.4妊娠期糖尿病;

Z35.5高龄初产妇的监督;

Z37.0单一活产

案例3

患者25岁,因“停经39周,产检发现高血压升高2小时”入院。既往产检血压正常范围,昨日自觉双侧脚踝轻度水肿,今日血压/98mmHg,查尿蛋白提示弱阳性,伴少量阴道见红,无阴道流水,门诊拟妊娠期高血压收住入院。第二天顺娩一活婴,产妇恢复好,三日后出院。

出院诊断:妊娠期高血压;G1P1孕39+1周已产LOA;会阴1度裂伤。

编码选择:患者既往血压正常,39周产检发现血压升高/98mmHg,尿蛋白阳性,是妊娠期发生的高血压,医师诊断为妊娠期高血压。

根据ICD-10规则分类:

主要编码:O13轻度先兆子痫;

其他编码:O70.1分娩时I度会阴裂伤;

Z37.0单一活产。

案例4

患者30岁,因“停经39+1周,双下肢水肿1周,血压增高1天”入院,无头晕、眼花,无心慌、胸闷、无恶心、呕吐,在我院常规产检血压:/mmHg,尿蛋白4+,遂急诊拟“子痫前期”收住入院。行剖宫产术娩出一活婴,产妇恢复好,五日后出院。

出院诊断:重度子痫前期;G1P1孕39+2周已产LOA;胎儿宫内生长受限。

编码选择:患者双下肢水肿一周,血压升高一天,/mmHg,尿蛋白4+,既往无高血压史,医生诊断为重度子痫前期。

结合ICD-10规则分类:

主要编码:O14.1重度先兆子痫;

其他编码:O36.5为胎儿生长不良给予的孕产妇医疗;

Z37.0单一活产。

案例5

患者24岁,因“停经39+3周,血压升高1天”入院。产检血压/97mmHg,复测血压/90mmHg,尿蛋白阳性,无头晕、视物模糊,无腹痛,入院待产。顺娩一活婴,产后恢复好,两日后出院。

出院诊断:轻度子痫前期:G1P1孕39+4周已产LOA;稀有血型。

编码选择:患者停经39+3周,血压升高1天,达到/97mmHg,尿蛋白阳性,临床上将子痫前期分为轻度和重度,ICD-10中先兆子痫有轻、中、重之分。

根据临床表现和ICD-10分类规则,符合中度先兆子痫,该病例:

主要编码:O14.0中度先兆子痫;

其他编码:Z37.0单一活产。

案例6

患者40岁,因“停经28+4周,抽搐一次,血压升高两天”入院。当地产检血压/mmHg,有轻微头痛,无眼花、腹痛、胸闷等不适,有全身抽搐一次,口吐白沫、视物模糊,意识清楚,持续2分钟左右好转,复查血压/91mmHg,查尿蛋白(3+),转入我院治疗。三日后行剖宫产术娩出一活婴,产妇恢复尚可,五日后出院。

出院诊断:产前子痫:G3P2孕29周已产LOA;疤痕子宫;新生儿重度窒息;早产。

编码选择:患者停经28+4周,抽搐一次,血压升高两天,血压/mmHg,轻微头痛,全身抽搐一次,口吐白沫、视物模糊,意识清楚,持续2分钟左右,入院复查血压/91mmHg,查尿蛋白(3+)。

根据ICD-10临床分类,患者为子痫。ICD-10将子痫分为妊娠期、分娩期和产褥期子痫,则该病例编码为:

主要编码:O15.0妊娠期子痫;

其他编码:O34.2妊娠合并子痫瘢痕;

O36.3胎儿宫内窘迫;

O60.3早产不伴有自然临产;

Z37.0单一活产。

案例7

患者24岁,因“停经37+5周,发现血压升高一天”入院。双下肢水肿明显,当地查尿蛋白2+/3+,今日测血压/,尿蛋白3+,近半月体重增加8kg,转至我院。急诊测血压/mmHg,尿蛋白4+;血小板96*10^9/L;凝血五项示:纤维蛋白原:5.1g/l,D二聚体:4.79mg/l;血清BNP:.0pg/ml;肌酐:74.6umol/l,谷丙转氨酶U/L,谷草转氨酶:U/L,乳酸脱氢酶:2U/L。行剖宫产术娩一活男婴,转入ICU,双下肢轻度水肿,白细胞14.2*10^9/L,中性粒细胞:82.8%;血小板计数:69*10^9/L,谷丙转氨酶.1U/L;谷草转氨酶:.9U/L;肌酐:78umol/L;予以保肝降酶等对症支持治疗数日,临床质量效果良好,准予出院。

出院诊断:HELLP综合征;G2P1孕37+6周已产LOA;重度子痫前期。

编码选择:HELLP综合征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严重并发症,以溶血、肝酶升高及血小板减少为特点,常危及母儿生命。其主要病理改变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相同个;在重度子痫前期治疗的基础上,考虑肾上腺皮质激素、输注血小板以及终止妊娠等治疗。

患者出院诊断为“HELLP综合征”,查“黑尔普综合征”为主导词,指示编码为O14.1,查三卷O14.1重度先兆子痫,与该病临床分类相一致。则该病例编码为:

主要编码:O14.1HELLP综合征;

其他编码:Z37.0单一活产。

HELLP综合征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严重并发症,以溶血、肝酶升高及血小板减少为特点,常危及母儿生命。

在ICD-10中,HELLP综合征查“黑尔普综合征”为主导词,指示编码为O14.1,查卷一O14.1重度先兆子痫。ICD-10中是将HELLP综合征归类为重度先兆子痫,与临床的分类也是一致的。

结语

ICD-10现在广泛应用于临床科研、医院评审、临床路径管理和按病种付费当中,正确给疾病编码至关重要。临床上一组疾病诊断名称相似但编码是不一样的,这就要求编码人员除了熟练掌握编码技能、还要注重学习临床知识、能够鉴别诊断,在编码过程中认真阅读病案,包括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和病理报告等,与临床医师进行良好沟通,多方面信息综合才能最终得出正确的编码。

文章编自《中国病案》,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DRGs系列丛书热售中!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ibhjw.com/kjscys/12980.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