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米粒”互助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弘扬拍拍贷“爱米粒”互助互济,团结有爱的精神,体现公司“关爱员工,以人为本”的人文理念,缓解员工因患重大疾病等问题带来的困扰,切实帮助困难员工解决实际问题,特成立拍拍贷“爱米粒”互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金会用以完善拍拍贷互助体系,以“互助互济、救急就难、量力而行”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权利与义务相结合”为原则。

第三条基金会是拍拍贷集团员工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合理、合法”的方法开展工作,接受全体员工及内控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

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公司HLE成员、财务法务内控代表(兼职)和骑士团组成:

负责决定本基金管理方面的主要政策及相应的调整方案:

.决定基金运作的方式;

2.监督资助、捐赠工作的执行;

3.处理基金运作中的特殊问题;

4.每半年向公司员工公布基金运作、收支帐目及捐赠情况;

5.负责本基金管理办法的批准及解释;

第二章基金的来源与管理

第五条基金的来源:

.由公司捐赠0万元人民币作为基金会启动基金;

2.公司员工个人捐赠(员工“一周捐”,每年的4月、0月的第四周组织捐赠,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后一周),每次最低捐赠金额为人民币50元;

3.基金运营投资所获收益及本金存入金融机构所获得的利息;

4.其他关联客户/供应商及社会人士的捐赠;

5.基金会通过其他形式的活动获得的资金;

6.其它收入。

第六条基金账目由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资金单独设账户,由公司财务出纳负责管理。

第七条当基金出现紧缺时,由基金管委会负责筹集或修改基金来源。

第八条基金管理委员会于每年3月、9月向公司员工公布上半年度基金使用情况。

第九条基金会互助对象: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不含实习生)。

第十条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利用基金营私舞弊或侵占归己,违者将依法交送司法机关。

第三章基金的运营与管理

第十一条为确保基金在保值基础上不断增值,允许根据市场状况采用稳中求优的方式选择适当投资渠道增加收益,借以壮大基金实力。

第十二条基金管理委员会全权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运营和风险控制等事项,对基金的筹措、保管、申领审核、增值策划、风险防范、使用跟进、审计督察等负全面责任。

第十三条基金管理委员会在议事规则上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凡牵扯到基金运作、流向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必须通过集体讨论实施决策。

第十四条日常资金往来务必履行审批程序,并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基金投资应审慎而为,力求稳健,确保安全,保值为主,增值为辅。

第四章基金的申请、审批与发放

第十七条根据基金设立、应用的基本原则和方针,基金申领、发放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实行严格的审核审批制度。

第十八条基金申请人基本条件:

.参与爱米粒计划并在当期内的爱米粒会员。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当期无记过、记大过等违规情况的员工;

第十九条参与爱米粒计划的爱米粒会员遭遇以下情况的,按照程序规定申请一定额度的基金:

.员工个人或直系亲属发生严重意外人身伤害或患重大疾病费用负担过重,家庭确有困难无力救治者;

2.基金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的其他资助者。

第二十条爱心互助基金的资助标准:

.员工或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依实际情况,分别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一般情况按以下等级评定发放资助金额:

(备注:个人实际承担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支付医疗费用-医保报销后的费用)

个人实际承担医疗费用(以发票为准)

元(含)以上

-

-

-

-

资助额度

(次/年度)

8元

2元

(备注:爱心资助款项当年支付的总额不得大于当年收取的总额。原则上员工本人当年享受爱心资助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8万元。)

2.基金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的其他资助的,依实际情况讨论决定给予相应额度资助;

3.因下列原因住院或形成经济困难,不享受爱心资助:

A.从事违法活动所致伤残及后遗症,包括械斗、斗殴、盗窃、抢劫等;

B.酗酒、自杀、自伤、自残等所需的治疗费用;

C.整形、整容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D.交通事故由造成事故的责任方予以赔偿。

4.如员工有特殊困难仍需进一步资助的,由基金管理办公室决定是否组织募捐,所募捐款项全部用于资助该员工解决困难。

第二十一条申请资助需提交的相关证明:

.基金申请审批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直系亲属凭户口本原件);

2.疾病诊断书(医院级别:医院)、住院证明、医疗费用凭据、城乡(农合)医疗保险赔付凭证为依据;

3.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第二十二条基金申请与审核、审批按如下要求及程序办理:

(一)申请捐助程序

.员工个人申请并填写《爱米粒互助基金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最高领导(分管领导或分支机构总经理)审核后提交基金管理委员会;

2.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讨论,并进行投票决议(是否给予捐助以及具体捐助方式、捐助额度等),超过2/3票数视为决议通过,并填写《员工基金领用审批表》,提交公司HLE或其授权委托人审批签字;

3.基金自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发放;

4.申请人领用资金后现场出具领用证明并填写书面《承诺书》,交基金管理委员会存档备查。

第二十三条基金在使用审批时应根据捐助对象所遇困难的性质、程度,遵循公平、公正、合理、适度的原则审批相应捐赠额度,具体决策由管委会集体讨论。

第二十四条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基金无力承受时,或者基金余额不足时,暂停受理基金申请。已受理的基金申请,暂缓发放。

第五章基金的使用跟进与审计监督

第二十五条凡申领基金的员工不得弄虚作假。

第二十六条每笔捐助基金发放后,发现存有违规行为的,基金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制止、纠正并如实向上汇报。

第二十七条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加强对基金申领条件的审查,避免出现纰漏。

第六章违规处理

第二十八条凡因操作不当或玩忽职守导致基金管理混乱,违规使用,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直接责任,管委会承担领导责任,在追究处理上按照财务和其它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申请补助员工因弄虚作假,捏造或故意夸大事实,骗取基金捐助,未达目的者,取消其基金申请资格;已经获得捐助者,除责令其当即退还全部资金,取消基金申请资格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行政与经济处罚(《拍拍贷基本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十条未经审批私自改变申领基金用途者,基金管理办公室收回已申领资金,确实无法当即收回的,资金余额视同个人借款采用适当方式予以追缴,同时根据发生问题的情节轻重按照《拍拍贷基本法》相关条款规定实施经济和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基金申领及使用过程中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基金会章程的制订、修改及解释权属基金管理委员会。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基金管理委员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基金会信息发布及收支明细公示基金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附件:

.《爱米粒互助基金捐赠情况汇总表》

2.《爱米粒互助基金申请表》

3.《爱米粒互助基金领用审批表》

4.《承诺书》

附件一:

爱米粒互助基金捐赠情况汇总表

序号

捐献者姓名

所在部门

工号

捐款金额

捐款时间

备注

2

3

4

5

6

7

8

9

0

2

3

4

5

小计

批准:审核:统计:

附件二:

爱米粒互助基金申请表

申请人

部门

申请日期

年月日

申请事由(可附页):

申请捐助金额

员工所在部门最高领导(总监或以上级别)审查结论及意见:

年月日

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查结论及意见:

`

年月日

附件三:

爱米粒互助基金领用审批表

捐助对象姓名

所在部门

审批日期

审批意见:

.是否同意捐助:□同意□不同意

2.捐助金额:元

部门负责人意见:

年月日

公司常务副总裁审核意见:

年月日

公司总裁审核意见:

年月日

基金管理委员会授权委托人审核意见:

年月日

财务负责人

会计

出纳

领款人

领款日期

联系电话

附件四:

承诺书

拍拍贷爱米粒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

本人保证在员工基金申请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信息、相关凭证均真实有效、客观准确,不存在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并承诺严格遵守《拍拍贷爱米粒互助基金章程》各项条款,认真执行《员工基金领用审批表》中规定的相关要求,确保专款专用,诚心接受核查,积极配合审计,切实履行义务,否则,发生任何违规、违约行为,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行政和法律责任,并接受贵会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的所有处理与处罚。

承诺人:

承诺日期:

爱米粒基金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是与拍拍贷及其有关联关系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但试用期员工需要在过试用期后才可提出基金资助申请。

公司对爱米粒基金的投入:

、首期投入:公司捐赠人民币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

2、后续投入:后续每年4月和0月,公司将分别捐赠0万元,即每年捐赠20万元。

爱米粒基金参与方式:

员工个人每年的4月、0月的第四周可将爱米粒参与资金交付给对接的骑士团成员,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后一周。每次最低参与金额为人民币50元。参与爱米粒计划的资金,不予退还。

如在以上参与期未能及时交付资金,不接受任何理由进行补缴。在以上参与期后入职的员工,仅能参与下一期爱米粒计划。

爱米粒基金运作模式:

爱米粒基金每半年为一期,即每年两期,期限分别为月日至6月30日及7月日至2月3日。基金将于每年6月30日和2月3日进行发放,如发放日基金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合格申请人的全部补助需求,则基金账户余额将按比例分配给合格申请人。

补助范围:

爱米粒基金的补助范围为试用期过后的正式员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直系亲属范围为员工的亲生父亲或母亲。

已离职的员工不得提出补助申请,在补助发放之前离职的员工,则不再发放相应补助。

重大疾病范围:

重大疾病的范围具体见附件:重大疾病标准。

爱米粒基金保管:

爱米粒基金授权骑士团对基金进行保管,由公司法务、财务和内控对基金保管进行监督。

爱米粒基金规则调整:

基金管理委员会有权对爱米粒基金规则进行解释和调整,以便更好地维持爱米粒基金的运作,更大范围保障员工利益。

附件:重大疾病标准

医院或评审委员会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有下列的重大疾病(详见释义),评审委员会按照相应的制度和支付标准对不幸遇到重大疾病的员工进行救助。

重大疾病涉及种类(40类):

.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

6.终末期肾病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待偿期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2.深度昏迷

3.双耳失聪

4.双目失明

5.瘫痪

6.心脏瓣膜置手术

7.严重阿尔兹海默症

8.严重脑损伤

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Ⅲ度烧伤

2.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26.慢性复发性胰腺炎

27.多发性硬化

28.肌营养不良

29.脊髓灰质炎

30.进行性球麻痹

3.进行性肌萎缩

32.系统性红斑狼疮

33.溶血性链球菌性坏疽

34.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35.去皮质综合症

36.严重原发性心肌瘤

37.严重重症肌无力

38.严重克隆病

39.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40.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附录伤残评定标准:人身伤残评定标准

说明:()本标准对功能和残疾进行了分类和分级,将人身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与人身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0%,每级相差0%。

(2)本标准中“以上”均包括本数值或本部位。

神经系统的结构和精神功能

.脑膜的结构损伤

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0级

.2脑的结构损伤,智力功能障碍

颅脑损伤导致极度智力缺损(智商小于等于20),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处于完全护理依赖状态

颅脑损伤导致重度智力缺损(智商小于等于34),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处于完全护理依赖状态

2级

颅脑损伤导致重度智力缺损(智商小于等于34),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处于大部分护理依赖状态

3级

颅脑损伤导致中度智力缺损(智商小于等于49),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处于大部分护理依赖状态

4级

注:①护理依赖:应用“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丧失程度来判断护理依赖程度。

②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2)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3)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4)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5)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6)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③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均需护理者;(2)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三项或三项以上需要护理者;(3)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一项或一项以上需要护理者。

.3意识功能障碍

意识功能是指意识和警觉状态下的一般精神功能,包括清醒和持续的觉醒状态。本标准中的意识功能障碍是指颅脑损伤导致植物状态。

颅脑损伤导致植物状态

注:植物状态指由于严重颅脑损伤造成认知功能丧失,无意识活动,不能执行命令,保持自主呼吸和血压,有睡眠-醒觉周期,不能理解和表达语言,能自动睁眼或刺激下睁眼,可有无目的性眼球跟踪运动,丘脑下部及脑干功能基本保存。

2眼,耳和有关的结构和功能

2.眼球损伤或视功能障碍

视功能是指与感受存在的光线和感受视觉刺激的形式、大小、形状和颜色等有关的感觉功能。本标准中的视功能障碍是指眼盲目或低视力。

双侧眼球缺失

一侧眼球缺失,且另一侧眼盲目5级

一侧眼球缺失,且另一侧眼盲目4级

2级

一侧眼球缺失,且另一侧眼盲目3级

3级

一侧眼球缺失,且另一侧眼低视力2级

4级

一侧眼球缺失,且另一侧眼低视力级

5级

一侧眼球缺失

7级

2.2视功能障碍

除眼盲目和低视力外,本标准中的视功能障碍还包括视野缺损。

双眼盲目5级

2级

双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5°

2级

双眼盲目大于等于4级

3级

双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0°

3级

双眼盲目大于等于3级

4级

双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20

4级

双眼低视力大于等于2级

5级

双眼低视力大于等于级

6级

双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60°

6级

一眼盲目5

7级

一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5°

7级

一眼盲目大于等于4级

8级

一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0°

8级

一眼盲目大于等于3级

9级

一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20°

9级

一眼低视力大于等于级

0级

一眼视野缺损,直径小于60°

0级

注:①视力和视野

级   别

低视力及盲目分级标准

最好矫正视力

最好矫正视力低于

最低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

低视力

 

0.3

0.

 2 

0.3

0.05(三米指数)

盲目

 3

0.05

0.02(一米指数)

 4

0.02

光感

5

无光感

如果中心视力好而视野缩小,以中央注视点为中心,视野直径小于20°而大于0°者为盲目3级;如直径小于0°者为盲目4级。

本标准视力以矫正视力为准,经治疗而无法恢复者。

②视野缺损指因损伤导致眼球注视前方而不转动所能看到的空间范围缩窄,以致难以从事正常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

2.3眼球的晶状体结构损伤

外伤性白内障

0级

注:外伤性白内障:凡未做手术者,均适用本条;外伤性白内障术后遗留相关视功能障碍,参照有关条款评定伤残等级。

2.4眼睑结构损伤

双侧眼睑显著缺损

8级

双侧眼睑外翻

8级

双侧眼睑闭合不全

8级

一侧眼睑显著缺损

9级

一侧眼睑外翻

9级

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9级

注:眼睑显著缺损指闭眼时眼睑不能完全覆盖角膜。

2.5耳廓结构损伤或听功能障碍

听功能是指与感受存在的声音和辨别方位、音调、音量和音质有关的感觉功能。

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dB,且双侧耳廓缺失

2级

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dB,且一侧耳廓缺失

3级

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dB,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dB,且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缺失大于等于50%

3级

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dB,且双侧耳廓缺失

3级

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dB,且一侧耳廓缺失

4级

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56dB,且双侧耳廓缺失

4级

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dB,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dB,且一侧耳廓缺失大于等于50%

4级

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dB,且一侧耳廓缺失大于等于50%

5级

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56dB,且一侧耳廓缺失

5级

双侧耳廓缺失

5级

一侧耳廓缺失,且另一侧耳廓缺失大于等于50%

6级

一侧耳廓缺失

8级

一侧耳廓缺失大于等于50%

9级

2.6听功能障碍

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dB

4级

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8dB

5级

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dB,且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dB

5级

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dB

6级

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dB,且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56dB

6级

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dB,且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4dB

7级

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dB,且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56dB

7级

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dB,且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4dB

8级

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dB

8级

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56dB,且另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4dB

9级

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7dB

9级

双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26dB

0级

一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56dB

0级

3发声和言语的结构和功能

3.鼻的结构损伤

外鼻部完全缺失

5级

外鼻部大部分缺损

7级

鼻尖及一侧鼻翼缺损

8级

双侧鼻腔或鼻咽部闭锁

8级

一侧鼻翼缺损

9级

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0级

3.2口腔的结构损伤

舌缺损大于全舌的2/3

3级

舌缺损大于全舌的/3

6级

口腔损伤导致牙齿脱落大于等于6枚

9级

口腔损伤导致牙齿脱落大于等于8枚

0级

3.3发声和言语的功能障碍

本标准中的发声和言语的功能障碍是指语言功能丧失。

语言功能完全丧失

8级

注:语言功能完全丧失指构成语言的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喉头音的四种语言功能中,有三种以上不能构声、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并须有资格的耳鼻喉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但不包括任何心理障碍引致的失语。

4心血管,免疫和呼吸系统的结构和功能

4.心脏的结构损伤或功能障碍

胸部损伤导致心肺联合移植

胸部损伤导致心脏贯通伤修补术后,心电图有明显改变

3级

胸部损伤导致心肌破裂修补

8级

4.2脾结构损伤

腹部损伤导致脾切除

8级

腹部损伤导致脾部分切除

9级

腹部损伤导致脾破裂修补

0级

4.3肺的结构损伤

胸部损伤导致一侧全肺切除

4级

胸部损伤导致双侧肺叶切除

4级

胸部损伤导致同侧双肺叶切除

5级

胸部损伤导致肺叶切除

7级

4.4胸廓的结构损伤

本标准中的胸廓的结构损伤是指肋骨骨折或缺失。

胸部损伤导致大于等于2根肋骨骨折

8级

胸部损伤导致大于等于8根肋骨骨折

9级

胸部损伤导致大于等于4根肋骨缺失

9级

胸部损伤导致大于等于4根肋骨骨折

0级

胸部损伤导致大于等于2根肋骨缺失

0级

5消化、代谢和内分泌系统有关的结构和功能

5.咀嚼和吞咽功能障碍

咀嚼是指用后牙(如磨牙)碾、磨或咀嚼食物的功能。吞咽是指通过口腔、咽和食道把食物和饮料以适宜的频率和速度送入胃中的功能。

咀嚼、吞咽功能完全丧失

注:咀嚼、吞咽功能丧失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5.2肠的结构损伤

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90%

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75%,合并短肠综合症

2级

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75%

4级

腹部或骨盆部损伤导致全结肠、直肠、肛门结构切除,回肠造瘘

4级

腹部或骨盆部损伤导致直肠、肛门切除,且结肠部分切除,结肠造瘘

5级

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50%,且包括回盲部切除

6级

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50%

7级

腹部损伤导致结肠切除大于等于50%

7级

腹部损伤导致结肠部分切除

8级

骨盆部损伤导致直肠、肛门损伤,且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

9级

骨盆部损伤导致直肠、肛门损伤,且瘢痕形成

0级

5.3胃结构损伤

腹部损伤导致全胃切除

4级

腹部损伤导致胃切除大于等于50%

7级

5.4胰结构损伤或代谢功能障碍

本标准中的代谢功能障碍是指胰岛素依赖。

腹部损伤导致胰完全切除

腹部损伤导致胰切除大于等于50%,且伴有胰岛素依赖

3级

腹部损伤导致胰头、十二指肠切除

4级

腹部损伤导致胰切除大于等于50%

6级

腹部损伤导致胰部分切除

8级

5.5肝结构损伤

腹部损伤导致肝切除大于等于75%

2级

腹部损伤导致肝切除大于等于50%

5级

腹部损伤导致肝部分切除

8级

6泌尿和生殖系统有关的结构和功能

6.泌尿系统的结构损伤

腹部损伤导致双侧肾切除

腹部损伤导致孤肾切除

骨盆部损伤导致双侧输尿管缺失

5级

骨盆部损伤导致双侧输尿管闭锁

5级

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缺失,另一侧输尿管闭锁

5级

骨盆部损伤导致膀胱切除

5级

骨盆部损伤导致尿道闭锁

5级

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缺失,另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7级

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闭锁,另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7级

腹部损伤导致一侧肾切除

8级

骨盆部损伤导致双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8级

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缺失,另一侧输尿管狭窄

8级

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闭锁,另一侧输尿管狭窄

8级

腹部损伤导致一侧肾部分切除

9级

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缺失

9级

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闭锁

9级

骨盆部损伤导致尿道狭窄

9级

骨盆部损伤导致膀胱部分切除

9级

腹部损伤导致肾破裂修补

0级

骨盆部损伤导致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0级

骨盆部损伤导致膀胱破裂修补

0级

6.2生殖系统的结构损伤

会阴部损伤导致双侧睾丸缺失

3级

会阴部损伤导致双侧睾丸完全萎缩

3级

会阴部损伤导致一侧睾丸缺失,另一侧睾丸完全萎缩

3级

会阴部损伤导致阴茎体完全缺失

4级

会阴部损伤导致阴道闭锁

5级

会阴部损伤导致阴茎体缺失大于50%

5级

会阴部损伤导致双侧输精管缺失

6级

会阴部损伤导致双侧输精管闭锁

6级

会阴部损伤导致一侧输精管缺失,另一侧输精管闭锁

6级

胸部损伤导致女性双侧乳房缺失

7级

骨盆部损伤导致子宫切除

7级

胸部损伤导致女性一侧乳房缺失,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

8级

胸部损伤导致女性一侧乳房缺失

9级

骨盆部损伤导致子宫部分切除

9级

骨盆部损伤导致子宫破裂修补

0级

会阴部损伤导致一侧睾丸缺失

0级

会阴部损伤导致一侧睾丸完全萎缩

0级

会阴部损伤导致一侧输精管缺失

0级

会阴部损伤导致一侧输精管闭锁

0级

7神经肌肉骨骼和运动有关的结构和功能

7.头颈部的结构损伤

双侧上颌骨完全缺失

2级

双侧下颌骨完全缺失

2级

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失

2级

同侧上、下颌骨完全缺失

3级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且牙齿脱落大于等于24枚

3级

一侧上颌骨完全缺失

3级

一侧下颌骨完全缺失

3级

一侧上颌骨缺损大于等于50%,且口腔、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20cm2

4级

一侧下颌骨缺损大于等于6cm,且口腔、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20cm2

4级

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20cm2

4级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且牙齿脱落大于等于20枚

5级

一侧上颌骨缺损大于25%,小于50%,且口腔、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0cm2

5级

一侧下颌骨缺损大于等于4cm,且口腔、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0cm2

5级

一侧上颌骨缺损等于25%,且口腔、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0cm2

6级

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20cm2,且伴发涎瘘

6级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且牙齿脱落大于等于6枚

7级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且牙齿脱落大于等于2枚

8级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且牙齿脱落大于等于8枚

9级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且牙齿脱落大于等于4枚

0级

颅骨缺损大于等于6cm2

0级

7.2头颈部关节功能障碍

单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Ⅲ度

6级

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Ⅲ度

6级

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Ⅱ度

8级

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0级

注:张口困难判定及测量方法是以患者自身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并列垂直置入上、下中切牙切缘间测量。正常张口度指张口时上述三指可垂直置入上、下切牙切缘间(相当于4.5cm左右);张口困难I度指大张口时,只能垂直置入食指和中指(相当于3cm左右);张口困难II度指大张口时,只能垂直置入食指(相当于.7cm左右);张口困难III度指大张口时,上、下切牙间距小于食指之横径。

7.3上肢的结构损伤,手功能或关节功能障碍

双手完全缺失

4级

双手完全丧失功能

4级

一手完全缺失,另一手完全丧失功能

4级

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大于等于90%

5级

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大于等于70%

6级

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大于等于50%

7级

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两个关节完全丧失功能

7级

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一个关节完全丧失功能

8级

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大于等于30%

8级

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大于等于0%

9级

双上肢长度相差大于等于0cm

9级

双上肢长度相差大于等于4cm

0级

一上肢三大关节中,因骨折累及关节面导致一个关节功能部分丧失

0级

注:手缺失和丧失功能的计算:一手拇指占一手功能的36%,其中末节和近节指节各占8%;食指、中指各占一手功能的8%,其中末节指节占8%,中节指节占7%,近节指节占3%;无名指和小指各占一手功能的9%,其中末节指节占4%,中节指节占3%,近节指节占2%。一手掌占一手功能的0%,其中第一掌骨占4%,第二、第三掌骨各占2%,第四、第五掌骨各占%。本标准中,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的程度是按前面方式累加计算的结果。

7.4骨盆部的结构损伤

骨盆环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8cm

7级

髋臼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8cm

7级

骨盆环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6cm

8级

髋臼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6cm

8级

骨盆环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4cm

9级

髋臼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4cm

9级

骨盆环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2cm

0级

髋臼骨折,且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大于等于2cm

0级

7.5下肢的结构损伤,足功能或关节功能障碍

双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6级

双下肢长度相差大于等于8cm

7级

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两个关节完全丧失功能

7级

双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

7级

一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7级

双下肢长度相差大于等于6cm

8级

一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足弓结构破坏大于等于/3

8级

双足十趾完全缺失

8级

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一个关节完全丧失功能

8级

双足十趾完全丧失功能

8级

双下肢长度相差大于等于4cm

9级

一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

9级

双足十趾中,大于等于五趾缺失

9级

一足五趾完全丧失功能

9级

一足足弓结构破坏大于等于/3

0级

双足十趾中,大于等于两趾缺失

0级

双下肢长度相差大于等于2cm

0级

一下肢三大关节中,因骨折累及关节面导致一个关节功能部分丧失

0级

注:①足弓结构破坏:指意外损伤导致的足弓缺失或丧失功能。

②足弓结构完全破坏指足的内、外侧纵弓和横弓结构完全破坏,包括缺失和丧失功能;足弓/3结构破坏指足三弓的任一弓的结构破坏。

③足趾缺失:指自趾关节以上完全切断。

7.6四肢的结构损伤,肢体功能或关节功能障碍

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三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且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且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2级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且另一肢完全丧失功

2级

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2级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且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3级

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3级

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个关节完全丧失功能

4级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5级

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5级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6级

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

9级

注:①骺板:骺板的定义只适用于儿童,四肢长骨骺板骨折可能影响肢体发育,如果存在肢体发育障碍的,应当另行评定伤残等级。

②肢体丧失功能指意外损伤导致肢体三大关节(上肢腕关节、肘关节、肩关节或下肢踝关节、膝关节、髋关节)功能的丧失。

③关节功能的丧失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7.7脊柱结构损伤和关节活动功能障碍

本标准中的脊柱结构损伤是指颈椎或腰椎的骨折脱位,本标准中的关节活动功能障碍是指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

脊柱骨折脱位导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且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大于等于75%

7级

脊柱骨折脱位导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且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大于等于50%

8级

脊柱骨折脱位导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且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大于等于25%

9级

7.8肌肉力量功能障碍

肌肉力量功能是指与肌肉或肌群收缩产生力量有关的功能。本标准中的肌肉力量功能障碍是指四肢瘫、偏瘫、截瘫或单瘫。

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小于等于3级)

截瘫(肌力小于等于2级)且大便和小便失禁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小于等于2级)

2级

偏瘫(肌力小于等于2级)

2级

截瘫(肌力小于等于2级)

2级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小于等于3级)

3级

偏瘫(肌力小于等于3级)

3级

截瘫(肌力小于等于3级)

3级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小于等于4级)

4级

偏瘫(一肢肌力小于等于2级)

5级

截瘫(一肢肌力小于等于2级)

5级

单瘫(肌力小于等于2级)

5级

偏瘫(一肢肌力小于等于3级)

6级

截瘫(一肢肌力小于等于3级)

6级

单瘫(肌力小于等于3级)

6级

偏瘫(一肢肌力小于等于4级)

7级

截瘫(一肢肌力小于等于4级)

7级

单瘫(肌力小于等于4级)

8级

注:①偏瘫指一侧上下肢的瘫痪。

②截瘫指脊髓损伤后,受伤平面以下双侧肢体感觉、运动、反射等消失和膀胱、肛门括约肌功能丧失的病症。

③单瘫指一个肢体或肢体的某一部分瘫痪。

④肌力:为判断肢体瘫痪程度,将肌力分级划分为0-5级。

0级:肌肉完全瘫痪,毫无收缩。

级:可看到或触及肌肉轻微收缩,但不能产生动作。

2级:肌肉在不受重力影响下,可进行运动,即肢体能在床面上移动,但不能抬高。

3级:在和地心引力相反的方向中尚能完成其动作,但不能对抗外加的阻力。

4级:能对抗一定的阻力,但较正常人为低。

5级:正常肌力

8皮肤和有关的结构和功能

8.头颈部皮肤结构损伤和修复功能障碍

皮肤的修复功能是指修复皮肤破损和其他损伤的功能。本标准中的皮肤修复功能障碍是指瘢痕形成。

头颈部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8%

2级

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90%

2级

颈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3级

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80%

3级

颈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大于等于75%

4级

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60%

4级

头颈部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5%,且小于8%

5级

颈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大于等于50%

5级

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40%

5级

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20%

6级

头部撕脱伤后导致头皮缺失,面积大于等于头皮面积的20%

6级

颈部皮肤损伤导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颈前三角区面积的75%

7级

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24cm2

7级

头颈部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2%,且小于5%

8级

颈部皮肤损伤导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颈前三角区面积的50%

8级

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8cm2

8级

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2cm2或面部线条状瘢痕大于等于20cm

9级

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6cm2或面部线条状瘢痕大于等于0cm

0级

注:①瘢痕:指创面愈合后的增生性瘢痕,不包括皮肤平整、无明显质地改变的萎缩性瘢痕或疤痕。

②面部的范围和瘢痕面积的计算:面部的范围指上至发际、下至下颌下缘、两侧至下颌支后缘之间的区域,包括额部、眼部、眶部、鼻部、口唇部、颏部、颧部、颊部和腮腺咬肌部。面部瘢痕面积的计算采用全面部和5等分面部以及实测瘢痕面积的方法,分别计算瘢痕面积。面部多处瘢痕,其面积可以累加计算。

③颈前三角区:两边为胸锁乳突肌前缘,底为舌骨体上缘及下颌骨下缘。

8.2各部位皮肤结构损伤和修复功能障碍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90%

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60%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80%

2级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70%

3级

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40%

3级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60%

4级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50%

5级

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20%

5级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40%

6级

腹部损伤导致腹壁缺损面积大于等于腹壁面积的25%

6级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30%

7级

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0%

7级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20%

8级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5%

9级

注:①全身皮肤瘢痕面积的计算:按皮肤瘢痕面积占全身体表面积的百分数来计算,即中国新九分法:在00%的体表总面积中:头颈部占9%(9×)(头部、面部、颈部各占3%);双上肢占8%(9×2)(双上臂7%,双前臂6%,双手5%);躯干前后包括会阴占27%(9×3)(前躯3%,后躯3%,会阴%);双下肢(含臀部)占46%(双臀5%,双大腿2%,双小腿3%,双足7%)(9×5+)(女性双足和臀各占6%)。

②烧伤面积和烧伤深度:烧伤面积的计算按中国新九分法,烧伤深度按三度四分法。III度烧伤指烧伤深达皮肤全层甚至达到皮下、肌肉和骨骼。烧伤事故不包括冻伤、吸入性损伤(又称呼吸道烧伤)和电击伤。烧伤后按烧伤面积、深度评定伤残等级,待医疗终结后,可以依据造成的功能障碍程度、皮肤瘢痕面积大小评定伤残等级,最终的伤残等级以严重者为准。

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给付比例表

伤残程度等级

2级

3级

4级

5级

6级

7级

8级

9级

0级

给付比例

00%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0%

如有疑问,请联系:kn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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